商标那点事儿,得好好说说。我记得是2015年,我那时候刚接了个项目,客户那商标被别人告了,说他们先注册了。这事儿可大可小,关键看怎么处理。
那时候我就跟客户说,先别慌,先申请商标争议。在这期间,我们得小心翼翼地使用这个商标,不能乱来。我就跟团队说,咱们得弄个临时标识,不能让市场上的人觉得我们是在蹭热度。
后来,争议期间,我们还是得用那个商标,但得注明“争议中”之类的字样。这期间,我还得时不时跟对方沟通,看看他们什么态度。这过程可真够呛,两边都得小心翼翼,生怕一个不小心,就变成了侵权。
最后,还好争议解决了,我们的商标保住了。那时候我就感慨,商标这事儿,真是得提前规划,出了问题还得懂得怎么应对。这块儿我就不敢乱讲,毕竟每个案例都不一样,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上周有个客人问我商标争议期间的使用权怎么处理,我就跟他说了说我的看法。
其实啊,商标争议期间,使用权是个挺复杂的问题。按照我了解的,如果商标注册人申请了商标注册,但是遭到了别人的异议,那么在这段争议期间,商标注册人是不太可能使用这个商标的。因为商标局会暂停审查,等待争议解决。
我自己踩过的坑是,有一次我朋友的公司刚注册了个商标,结果有个大公司提出异议,说他们早就在用这个商标了。当时我朋友那心情,,别提多焦虑了。那段时间,他啥商标都敢用,生怕别人说他是侵权。
不过,争议期间,商标注册人还是可以申请商标局进行调解的。如果调解成功,商标注册人就可以继续使用商标了。但如果调解不成功,那商标注册人就得暂时停止使用,直到争议解决。
所以啊,我建议你朋友先申请调解,看看能不能和对方达成一致。反正你看着办,我还在想这个问题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