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,2023年,我那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工作,他们公司规定每周工作44小时,但朋友觉得这是违法的。于是,他申请了劳动仲裁。
仲裁结果出来了,根据劳动法,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。所以,朋友赢了仲裁。不过,公司还是没改,继续让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。算了,你看着办。
这事儿我得说两句。记得那会儿,2015年吧,有个公司老板跟我杠上了,说他们公司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,这不算加班,不用给加班费。我当时也没想明白,这劳动法不是写得明明白白的吗?后来一查,还真有讲究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40小时,每天8小时。但第四十一条规定,如果工作需要,经过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所以,44小时这个数字就有点超标了。
仲裁那会儿,我仔细看了下公司的考勤记录,发现他们员工每周加班时间平均下来都超过了4小时。这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每月加班时间上限。最后,仲裁结果也是支持了员工的要求,公司得支付相应的加班费。
说实话,这事儿也让我长了见识,劳动法虽然规定得挺详细,但实际操作起来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记得当时我还特意查了查相关的法律法规,弄懂了“综合计算工时制”和“不定时工作制”这些概念,对劳动法有了更深的理解。不过呢,这事儿也让我感觉,劳动法还是得加强宣传和执行力度,毕竟用的人多了,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。
44小时工作制仲裁,2018年某公司被罚10万,这是坑。
别信40小时工作制能全靠自觉。
嘿,兄弟,说起这个劳动法,那可真是让我操碎了心啊。记得那年,我在一家公司干着,公司说我们一周工作44小时,我当时也没想太多,想着能多赚点钱也不错。结果,一年后,公司说我们要仲裁了,说我们是按40小时算的,我当时就懵了。
那时候,我真是头都大了,就感觉像是掉进了迷宫一样。我找了很多资料,跟朋友聊天,甚至还去请教了律师。最后,通过仲裁,证明我们是按照44小时算的,公司才老老实实地补了我们那多出来的时间工资。
那段时间,我真是感觉学到了很多,也明白了一个道理:劳动法这东西,看似简单,但里面的门道可不少。以后再碰到这种事,我就不会像以前那样一头雾水了。嘿,这事儿就说到这儿吧,你要是也有类似的经历,咱们可以聊聊。